2023-04-23 10:32:16
《道法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: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马路,应当避让。”即日起,成都交警将开展“车让人”专项治理行动,依法保障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优先路权。在治理重点上,一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;二是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。注意:成都交警将以人民路、蜀都大道两条交通主干道为重点,在城区打造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。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具体为:武侯祠大街与蜀汉街交叉口、二环路西一段与逸都路交叉口、西体路与通锦桥路交叉口、一环路西三段与花牌坊街交叉口、莲桂南路与龙舟路交叉口、红星路二段与新华大道三槐树路交叉口、二环路西一段与大石西路交叉口、清江中路与青羊大道交叉口、二环路东三段与双林路交叉口、二环路东二段与建设北路三段交叉口、天府大道北段与府城大道东段交叉口、益州大道北段与盛和二路交叉口。